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将会被扣留机动车,并且需要补办好相应的牌照后才能退还。此外,根据相关法规,驾驶人可能面临罚款20元至2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并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同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如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同时,也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