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
1. 处理非本人车辆电子眼违法记录需要提前面签。如果需要通过网络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要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绑定,或者到各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2. 公安部交管局已经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自3月1日起,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要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者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3. 为了确保违章消分的有效处理,驾驶人需要在处理违法行为时,使用自己的驾驶证进行实名绑定。只有在完成实名绑定后,才能使用驾驶证处理他人的车辆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