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禁止鸣笛标志表示在该标志所示的区域或路段内,驾驶机动车是禁止鸣喇叭的。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的规定。然而,如果在未来该标志不再需要,它可能会被撤走。
过去,尽管在市区范围内早已规定实行喇叭禁鸣,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长效管理机制,路上的车辆仍然频繁鸣喇叭。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市交警大队已经在城市主干道的出入口设置了禁鸣交通标志牌和标语,以此提醒外来司机已进入城市禁鸣区域。
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市区内禁鸣喇叭的规定已经深入人心。然而,仍有许多司机在市内随意鸣喇叭,这被认为是个人素质问题。交警表示,当机动车排队经过时,如果有车鸣笛,他们很难确定是哪辆车。此外,掌握机动车鸣笛的证据是一个挑战,因为一些驾驶员往往否认自己的行为。与闯红灯等行为不同,鸣笛行为无法通过照片等方式记录下来,这增加了交警的执法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