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超限运输汽车驾驶公路管理规定》,二轴货车的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当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时,该车通行费为基本费率乘以车货总重乘以里程,即10吨乘以0.08元每吨公里,约等于290元。如果收费金额不足5元,将按5元计算。当车货总质量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时,10吨部分按照基本费率计算,超过10吨、不足50吨的部分按0.08元线性递减到0.04元费率计算。因此,它的通行费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费率乘以10吨乘以里程,第二部分是线性递减对应费率乘以(总重量-10吨)乘以里程。例如,一辆三轴货车,车货总重为28吨,通行费为10吨乘以0.08元每吨公里乘以361公里,加上(0.09-0.001×28)元每吨公里乘以(28吨-10吨)乘以361公里,约等于690元。所以,一辆三轴货车,车货总重为28吨,走完南宁至桂林361公里的路程,需要缴纳690元的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