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快速车道和慢速车道?
快速车道和慢速车道的区分方法如下:
-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左侧车道为快速车道,右侧车道为慢速车道。在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且没有其他标志标线时,可以认定左侧第一条车道为快速车道,其他车道为慢速车道。
- 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 同方向有两条车道时,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以上规定不一致时,应当按照道路限速标志规定的速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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