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在北京市的民生服务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过去一些不合规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为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市民安全,8月18日晚间,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邮政管理局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则通告,对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进行了管理规定的调整。
根据通告的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涉及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将逐步更换为合法合规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这些车辆将会获得“京C”号段的摩托车车牌,并要求驾驶人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确保上路车辆“人持证、车上牌”。
通告明确了合规车辆的标准,要求车辆经过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纯电驱动,属于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行业用车的安全性、合规性、环保性,满足城市运行保障的需求。
此外,通告还详细规定了合规车辆的通行管理,包括道路范围、交通规则等。获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的车辆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但需遵守交通法规,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路,以及限制在某些道路上行驶。
为了确保平稳过渡,通告设立了一个缓冲期,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民生服务行业可以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逐步淘汰不合规的车辆,更换为合法合规车辆,并进行人员培训,以确保规定正式实施后的顺利过渡。
通过这一举措,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民生服务行业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提高行业用车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为市民提供更加可靠、安全的服务,同时也为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