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非广州户籍的中小客车,在广州中心区连续行驶4天以上的情况。为了保证外地车的正常使用,同时避免周末出行需求受到影响,这个政策规定第二辆车与第二辆车之间的行驶距离必须在4天以上。这样的措施更加灵活和广泛,与只控制工作日的方式相比,可以更好地控制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
配套的出行管理措施是《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旨在巩固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成果。这个政策以“异地本地使用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控制政策的小汽车”为控制对象,进一步降低本土化外地车与出行的关系,同时通过发展变化的管制区域,防止被管制车辆通过其他路径进入管制区域,影响管制效果。同时,控制区域周围应该有道岔节点和备用路线,以便被控车辆能通过道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