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头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通过向左或右后方拐弯,使车辆朝相反方向行驶。在进行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并且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
以下情况可以进行掉头:
1.路口有明确的掉头指示标志,按照指示进行掉头;
2.路口有掉头信号灯,根据信号灯指示进行掉头;
3.如果没有明确标明禁止掉头的地点,只要路口没有“禁止掉头标志”、“禁止左转标志”、路中央不是实线等,就可以进行掉头。
黄色网格线也可以用于掉头。虽然在黄色网格线区域车辆不能停车,但在黄色网格线区域可以进行掉头。只要未设路中隔离护栏,黄色网格线就等同于“允许掉头”。
如果路口同时出现“允许掉头”和“禁止左转”的标志,虽然允许掉头,但是不能在该路口进行掉头,因为左转和掉头的动作很相似,掉头之前需要先左转。
掉头必须在最内侧的左转车道进行,如果在第二条左转车道,也不能在这个路口进行掉头。
掉头时必须先让直行的车辆,确保不影响直行车辆正常行驶,否则会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靠近路口停止线处,车道内会有引导箭头,供行驶车辆选择车道。最左侧车道不都是左转箭头,部分道路上如果出现直行箭头,即使是没有明确禁止掉头等标志,也是不允许掉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