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六年内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面包车和7座及7座以上车辆)可以享受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实行6年内免检制度,只需在每2年定期检验时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辆曾经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仍需按照原规定周期进行检验。超过6年(含6年)的车辆需要每年进行检验,超过15年(含15年)的车辆则需要每年进行两次检验。为了方便群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各地设立了核发检验标志窗口,让车主可以就近快捷领取检验标志。因此,车辆六年内免检第六年不需要上线检查。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的车辆在六年内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仍然需要按照原规定周期进行检验。同时,超过6年(含6年)和超过15年(含15年)的车辆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