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如果遇到低能见度气象条件,如雾、雨、雪、沙尘、冰雹等,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 如果能见度小于200米,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同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 如果能见度小于100米,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 如果能见度小于50米,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这些措施能够帮助驾驶员在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更好地保障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