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是一类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它们不依赖架线或者轨道,具有2个或2个以上的车轮,并且能在各种道路以及非道路地面上行驶的交通工具。这类车辆主要包括我们常见的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以及运输用的拖拉机(包括带挂车的轮式拖拉机)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但请注意,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如火车、地铁等,并不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机动车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可以用来载运人员和货物,还可以完成某些特种工作要求。例如,救护车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运送病人,消防车可以及时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灭火,而警车则可以在执行公务时迅速响应。
对机动车的分类是各车辆标准体系中的基础内容。虽然不同的标准可能有不同的车辆分类方法,但只有通过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这些分类方法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明确具体定义的内涵与外延,我们才能在机动车查验实践中精准运用相关的标准条款,准确核定车辆类型,从而正确出具查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