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排放标准配备OBD系统的车辆,其环保性能接近于国四标准的车。目前,我国并未对这类车辆实施强制报废政策,只要车辆维护得当、车况良好,它们仍可在路上行驶。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城市可能会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实施限行措施。
对于私家乘用车,我国没有设定明确的报废年限,而是采用行驶60万公里后引导报废的政策。对于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其强制报废年限为10年,但根据实际情况,这一期限最高可延长5年,即国三货车的最长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
国四排放标准自2011年开始实施,至2018年升级为国五标准。在此期间生产的汽车均需符合国四排放要求,该标准要求各类排放物的排放量相较于国三标准要降低约50%。
国四排放标准作为国家第四阶段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针对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和微粒等汽车排放污染物进行限制。通过采用更高效的催化转化器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先进技术,国四标准有效控制和减少了汽车排放污染物,使其达到规定的低排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