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当能见度降至100米以下时,为了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严格限制车速。在这种情况下,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同时,为了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与同车道前车至少应保持50米的距离。这些措施旨在降低因能见度不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风险。
除了车速限制外,当能见度低于100米时,驾驶员还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这些灯光的使用能够提高车辆的可见性,从而增加行车安全性。此外,当能见度进一步降低至50米以下时,车速限制将更为严格,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且驾驶员应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以避免在极端恶劣的天气条件下继续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