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口小汽车用于接待客户能否抵扣进项的问题,相关资料介绍如下:
根据税法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可以抵扣进项。
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而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所以企业购买汽车用于接待客户不属于个人消费行为,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因此,进口小汽车用于接待客户是可以抵扣进项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汽车必须是专用于接待客户的固定资产,且不属于个人消费行为。如果汽车用于其他用途,就不适用此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