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行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评估,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委托方的相关文件: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应明确列出评估的车辆信息、评估基准期间的停运时间、评估的目的和要求以及委托评估的单位和时间。
车辆登记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涉及诉讼,还需提交起诉状及反诉状。
车辆相关信息:
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运,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
对于扣留的车辆,需要提供扣留期间的证明。
财务和运营资料:
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复印件。
事故现场及车辆受损车辆的照片。
事故车辆在事故前的年度内的部分营运合同、实际营运利润、成本、各项费用数额等证明材料。
车辆登记人关于事故前一个年度实际纯利润的数额及毛收入、各项成本的简要文字说明。
其他可能的相关材料:
与事故及事故车辆相关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以上材料中,部分材料提供与原件对比后的复印件即可,但需要在所有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盖章。如果是非车辆登记人前来办理委托评估手续,则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