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的最低速度不应低于60公里/小时,而最高速度则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
这是为了确保交通流畅与安全所设定的基本速度限制。
更具体地说,当高速公路同方向有两条车道时,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应保持在100公里/小时。若同方向有三条或更多车道,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则提升至110公里/小时,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公里/小时。这样的速度分配有助于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同时保障行车安全。
高速公路,作为一种专为汽车高速行驶而设计的公路,其在不同国家、地区及科研学术领域中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在中国,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高速公路是专为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而设计的,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其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应适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设计速度为每小时80至120千米。这些标准确保了高速公路的高效率、高安全性以及高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