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那么就可以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那么就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所需的材料包括:
1.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若由代理人代理,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市暂住的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5.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6.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半身一寸相片)。
以上是关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和换证所需材料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