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改变车辆的颜色,超过1个月是不可以进行变更的,并且需要缴纳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如果机动车的颜色变化超过车身的30%,则需要进行备案并存档。
在车辆改色后10日内需要进行登记。如果违反了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告或者罚款200元,并且可能会被责令改回原来车身的颜色。
如果想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并缴纳之前的所有罚款。
此外,车辆管理所会告知是否允许机动车辆使用贴膜的方式改变车辆颜色。如果地区不允许这种方式,就需要将车膜全部撕下,恢复原有颜色。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车主可以先更换车辆颜色、装大包围、更换发动机等等,然后再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车主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