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如果申请人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具体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如下:
相关规定:
报考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需要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同样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果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起始时间是科目一考试合格的日期。
注意事项: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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