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年的车辆需要进行上线年检。年检不合格的车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否则车管所将收缴其行车牌证,禁止继续行驶。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允许进行转籍。对于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进行报废处理。
年检的内容包括:
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等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的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并且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检查号牌、行驶证及车上的喷印号牌是否损坏、涂改字迹是否清晰,是否需要更换;
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的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
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