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丢失后,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报警:
在24小时内向公安部门报案,(除了自然灾害等重大意外事故外),在公安部门开具车辆丢失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车管所注销车牌。这样即使这个车牌被交警扣到,也能找到车主。
报保险:
在48小时内到保险公司报案,超过48小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当然,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除外。
丢车索赔程序:
填写手续:
携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并提供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开证明:
保险公司报案后,等待3个月,到公安部门开具车辆丢失证明。然后凭借证明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
丢车报告:
丢车满3个月后,到公安部门写一份丢车情况报告。公安部门会开具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用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