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考试共有四项,分别为法规考试(科目一)、场地考试(科目二)、场外考试(科目三)、理论考试(科目四)。
每科考试的满分都是100分,其中科目二的合格标准为80分,其余科目均为90分。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在考试前一科合格后,才能参加下一科的考试。目前只有少部分地区允许同时进行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大部分地区仍需要通过一科才能预约下一科的考试。
科目一考试主要考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及含义、通行规则等基本知识。评判标准是共1325道题,随机抽取100道组成一份试题,每题1分,满分100分,90分合格,考试时间为45分钟。
科目二考试包括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和曲线行驶五项,其中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虽然增加了时间限制,但仍在试点阶段,没有具体实行。评判标准是满分100分,8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可当场补考一次,补考未通过需要间隔10天后重新预约考试。
科目三考试包含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等16项驾驶技能。评判标准是满分100分,90分及格。当场可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不过,需要在10天后重新预约考试。
科目四考试主要考察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和科目一一样,都是理论考试。评判标准是满分100分,90分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