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注销需要等待36个月后才能重新选择。
具体的重选条件如下:
1、车辆号牌可以注销,但必须在自己的名下已使用三年以上才能更换自己机动车牌号。
2、需要携带行车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照补换申请表,交上原来的车牌,然后再交受理费用。
3、根据规定,更换牌照的手续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
办理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若想申请新购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并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车主需要携带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回旧车牌。在此过程中,车主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如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