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汽车检标丢失时,应该如何处理呢?具体如下:
首先,需要准备机动车牌照申请表原件(公交单位和私家车委托人签字)、机动车驾驶证原件以及原机动车的检验合格标志。
如果是办理车辆代理人登记,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接着,前往车辆管理处、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领取号码,并在验收窗口提交资料。最后,转到许可证窗口获取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车辆、材料和证书如果有可疑情况,应进入调查程序,而可疑车辆、材料和证书的调查时间不包括在机动车登记时限内。整个办理过程应在验收之日起一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