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家用汽车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然而,当非营运性质的小、微型汽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报废。这意味着车辆的使用寿命不是以年为单位来计算的,而是以行驶里程为依据。
如果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将会受到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人将面临罚款,并且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
车辆报废的流程相对复杂。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登记受理岗申请后,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则核发《机动车报废通知单》。车主持有《通知书》后,可以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会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车辆解体时,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最后,车主持有《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