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最多可以绑定3个驾驶证消分。根据新交规,一个驾驶证最多可以为3辆车消分。同时,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非本人车辆数目不能超过5辆。
驾驶机动车需要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需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需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会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将被清除,发还原机动车驾驶证,不合格的则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