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该遵循相关规定,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遵守此规定。此外,在夜间驾驶时,如果遇到没有路灯或光线不足的情况,应该打开前灯,而在狭窄的道路和桥梁上行驶时,应打开近光灯。在夜间通过急弯、坡道、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时,同样需要交替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如果夜间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难以移动,应该将大灯换成侧灯或警示灯。在雾天行驶时,应开启雾灯和警示灯。同时,夜间同向行驶时,也需要打开近光灯。总之,驾驶员在夜间行驶时应该注意交通安全,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