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的情况下,车牌照可以保留。具体的保留条件包括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同时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也必须完毕。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车主可以到当地车管所申请保留原车牌。申请时需要准备《机动车转移或注册申请表》、车主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居住证(非本地户口的车主)、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的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车辆的年检合格证明、车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如果是进口车辆,还需要提供进口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交强险凭证等材料。
在车管所相关窗口办理保留手续时,需要支付相关手续费。车管所会保管旧的车牌,保留期限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