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租车辆产权属于谁?
亲您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汽车售后回租最后归属承租人所有。
虽然回租车辆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交付手续,但买卖协议生效时,承租人仍有出租人之间的约定条款,即发生生产权转移。
这是基于法律对于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的规定。
具体来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另外,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如果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因此,回租车辆的产权属于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