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北京将禁止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在全市范围内上路,同时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停放。
但一些民生服务行业如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仍需使用电动三轮摩托车。因此,北京市对这些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制定了管理规定,符合规定的车辆可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根据《通告》,这些电动三轮摩托车必须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且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同时,《通告》还对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进行了细化,允许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但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只能在辅路和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行驶。在行业作业时,可短时间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但需确保安全。
为确保相关行业车辆合规,《通告》为行业预留了缓冲期,允许在2023年10月31日前淘汰更新车辆,并申请专用号牌,同时组织从业人员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相关部门也将制定车辆管理办法,确保车辆安全可靠、性能合规、节能环保,满足城市末端运行的作业用车需求。
相关部门已制定行业用车管理办法,实现人车绑定、车辆外观标识标准、定期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和专用号牌预警防范机制。同时,为确保行业用车的顺利过渡,设置两个月并存期,让行业车辆与合规车辆共同使用,以保证民生服务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