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是车辆的重要证件,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虽然在车辆信息没有变更的情况下,车主不需要定期更换行驶证,但是有以下情况时,行驶证需要更换:1、行驶证因破损、丢失、涂改等原因影响使用功能;2、变更了车主姓名、住所等信息;3、机动车信息发生变化(如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颜色、更改使用性质等)。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时,车主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车主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并确认申请信息。车辆管理所将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并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二)更换发动机;(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驶证需要更换,车主需要到车管所进行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咨询当地的车管所。车主在驾驶机动车时,应携带有效的行驶证,否则将被视为无证驾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车主应该定期检查行驶证的状态,及时更换,以保证行车安全。
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的法定证件,其主要作用是证明车辆的合法性和车主的身份信息。在车辆信息没有变更的情况下,车主不需要定期更换行驶证。但是,当行驶证因破损、丢失、涂改等原因影响使用功能时,车主需要及时更换。此外,当车主姓名、住所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者机动车信息发生变化(如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颜色、更改使用性质等),也需要更换行驶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时,车主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车主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并确认申请信息。车辆管理所将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并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二)更换发动机;(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车主在驾驶机动车时,应携带有效的行驶证,否则将被视为无证驾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车主应该定期检查行驶证的状态,及时更换,以保证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