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置税是一种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包括车辆购置税、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从2018年1月1日起,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之前为7.5%。购置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除以(1+13%)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如果购买的是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率为10%。对于进口自用车辆,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对于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三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价格。购置税的征收和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国外,汽车税收分为三个环节:购置环节、保有环节、使用环节。其中,购车环节中,发达国家通常的做法是采取轻税政策,而使用阶段需要交纳燃油税等税费。韩国、日本、美国、德国等国家对小排量汽车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果购买的车辆需要补办购置税,需要前往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补发,并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