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临界检验是指你的机动车即将要参加年检,即年检时效小于3个月。车主需要及时办理车辆年检,以确保车辆合法行驶。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了大型载客汽车和校车,其他机动车如果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在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注意:如果车辆年检不合格,车管所会收缴其行车牌照,不准再继续行驶;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也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