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事故的保险流程如下:
1. 事故报案
被保险人应在事发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填写出险登记表、立案查询表,此外还要及时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2. 车辆查勘定损
由保险公司派遣查勘员进行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被保险人提供有关单证,查勘员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3.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保险工作人员审核被保险人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审核通过后提交给产险部核赔科;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4. 理算复核
核赔科对单证手续进行复审。
5. 审批
产险部主管领导进行审批。若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 赔付结案
核赔科再次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审批后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如果涉及到人员伤亡,应当按照保险公司理赔专员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证明损失,及时索赔。
以上是车辆发生事故的保险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