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是为了确保行车安全,根据机动车的注册登记时间,有不同的检验周期。具体如下:
(一)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请注意,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如果需要买卖,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