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摩托车限行区域包括“二环路”和“一环路”,其中“二环路”指二环东路(石虎关立交桥至金星立交桥)、二环北路(金星立交桥至黄土坡立交桥)、二环西路(黄土坡立交桥至明波立交桥)、二环南路(明波立交桥至石虎关立交桥)。而“一环路”指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环城西路以及环城南路。这些区域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限行,限行范围包括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以及呈贡新区城市道路。
限行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摩托车本身轻盈速度快,但刹车系统不可靠,容易造成事故;二是摩托车会造成噪声和大气污染。违反限行规定将受到现金罚款、扣分和拘留等处罚。如果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发生交通事故,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超过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