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分析,一般驶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载重不得超过2吨。如果超过2吨的机动车需要临时进入小区,就必须经过物业服务中心的批准后方可进入,并且要按照小区车场标志指引行驶,不得逆行。然而,国家并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因此需要由小区物业管理同业主大会协商讨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也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也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于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