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电动车一般属于非机动车,处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需要交警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在警务信息系统中会有所记录。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因此,电动车闯红灯的行为是会被记录的。如果被处以罚款,这种处罚会被记录在警务信息系统中。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交通警察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需要注意的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会被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而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详细记录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