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针对摩托车的行驶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对城市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考虑。
对于电动摩托车,同样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石家庄市要求电动摩托车必须上牌,因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此外,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选择符合新标准、获得CCC认证的产品,并避免购买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的电动自行车。
在道路上行驶时,无论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在机动车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