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辆代码是由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主要包括三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型代号和产品序号。企业名称代号通常由两个汉字组成,例如CA代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BJ代表北京汽车公司等。车辆类型代号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左起首位数字表示车辆类别代号,中间两位数字标示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产品序号分为两部分,前部由汉语拼音字母组成,表示专用用汽车分类代号,例如X表示箱式汽车,G表示罐式汽车等;后部是企业自定代号。
根据国家规定,每一辆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都必须有车辆识别代号。在30年内生产的任何车辆的识别码不得相同。车辆识别代号应尽量位于车辆的前半部分、易于看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的部位。对于9人座或9人座以下的车辆和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吨的载货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应位于仪表板上,在白天日光照射下,观察者不需移动任一部件从车外即可分辨出车辆识别代号。每辆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表示在车辆部件上(除玻璃外),该部件除修理以外是不可拆卸的。车辆识别代号也可以表示在永久性地固定在车辆部件上的一块标牌上,此标牌不损坏则不能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