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要购买本省车辆的外地人来说,需要注意的是,购车后需要在购车地办理注册登记。这是销售方的区域销售政策。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如果不符合以下情况,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
- 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
-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