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十级伤残的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不包括医疗费用(城镇标准)。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 医药费:根据发票计算
- 后续治疗费
- 营养费:每日100元
- 伙食补助费:每日100元
- 护理费:每日101.6元
- 误工费:根据本人工资和误工月数计算
请注意,如果需要计算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受伤者的情况进行具体计算。
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如下:
- 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
- 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如下:
-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
-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精神抚慰金一般为5000元-8000元。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中,2551为2004年上海市平均工资,实际计算时需按照当年市平均工资计算。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