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车型中并不统一。一般而言,一线城市的实施时间早于国家规定。此外,根据不同的模式,同一地区的实施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国家一到国家五的实施时间如下:
国家排放标准:2001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
国家二级排放标准:2004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
中国ⅲ排放标准:2007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
国四排放标准:2011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
国家五项排放标准: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
除了轻型汽油车,还有轻型柴油车、重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摩托车、三轮和低速货车等。每辆车的实施时间都不一样。
附国家ⅳ排放标准实施时间说明:
除轻型柴油车外,《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级)》(GB18352.3-2005)中规定的其他车辆应按时执行国ⅳ标准。也就是说,从2011年7月1日起,不符合国ⅳ标准要求的轻汽油车、单气燃料车、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