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广州车牌号是不支持办理过户业务的,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是注销登记时,过户必须换号,车管所会注销原车牌行驶证,给受让方核发新车牌以及行驶证。
对于自己名下换车的用户,持有原车牌号码三年以上,可以保留车牌号码换车不换号,但需要在注销旧车后半年内购车上牌,半年时间内车主依旧没有使用车牌指标的话,那么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车辆管理所将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检验车辆。对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建立机动车档案,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