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废是针对那些不按规定报废的车辆的,如果车辆符合报废条件但未及时登记注销,车管所将作废其车牌号和行驶证。
私家车包括5座轿车和7座SUV车型,非营运小型和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行驶里程60万公里,国家会引导它们报废。
超过15年且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的,需要每年检验两次,不合格车辆将强制报废。出租车的使用年限是8年,到了使用年限,就强制报废。
国产皮卡强制报废15年。中型出租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到了使用年限,就强制报废。
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时间到了,就强制报废。半挂牵引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时间到了,就强制报废。
小型货车的使用寿命为12年,时间一到,小型货车就被强制报废。
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1. 经修理、调整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
2. 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3. 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在用机动车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应当强制报废。
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连续3年:
‘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并不意味着连续三年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现行的机动车年检规定,未投入使用的新机动车,前六年每两年检验一次,第六年至第十五年每年检验一次,15年后每半年检验一次。
按照这个计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三次,也就是连续六年不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
对于车龄超过15年的老旧车,如果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即一年半)未能取得符合性标志,将被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