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与沃尔沃汽车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收购与合作关系。2010年,中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购买了沃尔沃轿车公司,获得了沃尔沃轿车品牌的拥有权,以及包括知识产权的相关资产。吉利控股集团在收购沃尔沃后,并没有对其结构做出变化,仍然将总部设立在瑞典。吉利控股集团与沃尔沃汽车是平行的,均属于吉利控股集团的子公司。吉利控股集团与沃尔沃汽车合作开发新平台,生产全新车型,所成立的品牌是领克品牌,品牌由沃尔沃汽车主导,采用全新架构设计生产。
沃尔沃汽车的独立运营。沃尔沃汽车公司一直由吉利控股,而沃尔沃集团则独立运营,主要开发沃尔沃卡车、沃尔沃客车、沃尔沃航空航天、沃尔沃遍达和沃尔沃建筑设备。
品牌与技术的共享。吉利汽车利用沃尔沃的技术,结合吉利自己的技术进行优化、改进和升级。
综上所述,吉利汽车通过收购沃尔沃轿车公司,获得了沃尔沃轿车品牌的拥有权,并与沃尔沃汽车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沃尔沃集团保持了其独立运营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