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应当按照机动车的处理方式来处理。电动三轮车和三轮摩托车都属于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因此它们都应被认定为机动车。根据规定,动力型电动三轮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如果电动三轮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电动三轮车需要承担较多的责任。行人、新国标电动车和非机动车相对于机动车来说都是“弱势群体”,即使非机动车全责,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机动车也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但是,如果电动三轮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将根据违规行为来判定。交警不会因为电动三轮车而减轻其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在机动车道的最右侧行驶,而电动三轮车也应在机动车慢速车道行驶,与摩托车的交通规则相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电动三轮车配备安全带,驾驶者必须系上安全带。如果没有安全带,则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如果未佩戴头盔,将面临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除2分。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处罚标准各地不一,江浙沪地区主要罚款50元,而深圳地区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