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正常行驶速度应该遵循交通法规规定的限速范围。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当以经济的速度行驶。具体速度限制如下:
正常交通条件下的速度限制:
1. 在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指示的速度,如图7-29所示。
2. 在没有限速标志和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时速:
①对于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30公里/小时,公路为40公里/小时,如图7-30所示。
②同向只有一条高速公路的道路,城市道路为5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为70公里/小时,如图7-31所示。
恶劣交通条件下的限速: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1. 进出非机动车道、穿越铁路路口、急弯、窄路、窄桥时。
2. 掉头、转弯或下陡坡时。
3. 遇有雾、雨、雪、灰尘、冰雹时,能见度在50M以内。
4. 在雪、冰、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
单位医院、居民区限速:
在单位医院和居民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如果有限速标志,就按照限速标志走。
以上是关于汽车正常行驶速度的相关规定,驾驶员们应该严格遵守,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