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对右转让直行还是直行让右转弯的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情况:
1. 直行车具有优先通行权,如果直行车在主道行驶,右转车辆准备从辅道汇入主道时,主道直行车应该优先通行。
2. 如果存在右向通行导向路和信号灯,并且先于直行车放行,直行让转弯。
3. 如果右转和直行都是绿灯,但右转比直行先放行,直行让右转。
需要注意的是,右转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通过,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驾驶员的责任。
当机动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更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十字路口时,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望。此外,还有一些通行规定需要遵守:
1.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
3. 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一条规定,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右转让直行还是直行让右转弯,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驾驶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