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时,需要注意的是二手车不带车牌,车牌是随人不随车的,不能转让。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原车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原车牌使用时间需达到三年以上;
2. 提出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的时间必须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的六个月内;
3. 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必须处理完毕。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如果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如果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则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如果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